新北市長侯友宜上任後推動「都更三箭」,其中第二箭是針對20公尺以上主要幹道兩側、基地規模達2,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完整街廓的建案,最高可加給基準容積20%,希望加速老屋改建。
「都更第二箭」近來核定第一件,位於板橋區文化路二段的住宅區,占地2,993平方公尺的都更案,因臨接道路寬度40公尺,符合基準容積加給20%的條件,基準容積從原本300%提高至360%,另加上危老條例獲得38%容積獎勵,核定總容積可達496%,市府將獲回饋約897.95平方公尺公益空間做公托使用。
都更三箭分別是捷運都更、主要幹道都更和危老都更;城鄉局表示,為了鼓勵危險老舊社區改建,城鄉局在去年7月發布實施「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」第39條之2,希望針對都更、危老建築或海砂屋等條件的建築物加速改建,除了透過一般的都更、危老都更條例,如符合相關條件,也可透過該條例申請基準容積。
城鄉發展局計畫審議科科長方凱玲表示,市府修訂「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」,針對20公尺以上主要幹道兩側,基地規模達2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完整街廓的建案,最高可加給基準容積20%,目前已有4件申請案,包括板橋2處、中和及三重各1處,並在諮詢、整合意見中。
城鄉局長黃一平表示,都更法令繁雜且整合時程較長,民眾不易了解,都更辦公室提供最正確及第一手資訊,民眾如果需要諮詢,也可向都更辦公室詢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