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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醒了!督促各縣市調整「房屋標準單價」

賦稅署22日表示,今年應重新評定房屋稅基的13縣市,目前已有八縣市公告,其中彰化縣、台東縣、雲林縣、南投縣、屏東縣等五縣的房屋標準單價,都較前次調高,尤其彰化縣從過去近40年文風不動,此次大幅調增六成。

網路地產王表示,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1條第2項,房屋標準價格,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據下列事項分別評定,並由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公告之:

一、按各種建造材料所建房屋,區分種類及等級。

二、各類房屋之耐用年數及折舊標準。

三、按房屋所處街道村里之商業交通情形及房屋之供求概況,並比較各該不同地段之房屋買賣價格減除地價部分,訂定標準。

前項房屋標準價格,每三年重行評定一次,並應依其耐用年數予以折舊,按年遞減其價格。

以台中市為例,房屋標準單價係依行政院主計處公告之營造工程 物價指數為基準進行調整,該指數係衡量營造工程投入材料及勞務價格之變動情形。

所以本來就應該每3年調整一次,那為何會出現彰化縣近40年未調整的狀況?結果現在要一步到位一次調整六成,無論是建商或是民眾都難以接受,是否意味著,過去40年均未督促彰化縣調整房屋標準單價,頗為耐人尋味。

花蓮縣、連江縣及台南市,今年並未調整房屋標準單價;另外基隆市、新竹縣市、嘉義縣市目前尚未公告,財政部表示,地方政府必須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公告。

財政部表示,這些調整後的房屋標準單價,是2022年7月1日後新建、增建、改建房屋適用,以使照日期認定為完成日期,既有建築不受影響。